Q/BQB 495-2018 1 电池壳用冷轧钢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壳**冷轧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 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为 0.25mm~0.50mm 的电池壳用冷轧钢带(以下简 称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 1 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0.1-2009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 1 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 K、N、T 标尺) GB/T 2523-2008 冷轧金属薄板(带)表面粗糙度和峰值数的测量方法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0066-200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2006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2006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20126-200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 2 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内燃烧后红外吸收 法 Q/BQB 400 冷轧产品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 Q/BQB 401 冷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JIS Z 2241:2011 Metallic materials -- Tensile testing -- Method of test at room temperature 3 分类和代号 3.1 钢带的用途和代号按表 1 的规定。 表 1 牌号 用途 BDCK 电池壳用 3.2 钢带按表面质量区分按表 2 的规定。 Q/BQB 495-2018 2 表 2 级别 代号 **高级的精整表面 FD 3.3 钢带按表面结构区分按表 3 的规定。 表 3 表面结构 代号 麻面 D 光亮表面 B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应提供如下信息: a) 产品名称(钢带); b) 本产品企业标准号; c) 牌号; d) 产品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e) 边缘状态; f) 表面结构; g) 包装方式; h) 用途; i) 其他。 4.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结构、边缘状态及包装方式,则本标准产品按普 通的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结构为麻面的切边钢带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钢带的公称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5.2 电池壳钢只接受切边状态订货。非常规公称厚度尺寸参考相近厚度尺寸规范。 表 4 单位:mm 表面结构 公称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 公称宽度 宽度允许偏差 钢带内径 光面(B) 0.25 -0.007~+0.003 800~910 0~+3 508 0.30 -0.007~+0.003 800~920 麻面(D) 0.25 ±0.01 800~910 0.30 ±0.01 800~920 0.35 ±0.01 800~920 0.40 ±0.01 800~920 0.50 ±0.01 800~1005 5.3 钢带按实际重量交货。 5.4 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 Q/BQB 401 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化学成分 6.1.1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Q/BQB 495-2018 3 表 5 牌号 化学成分 (熔炼分析) % (质量分数) C Si Mn P S Alt BDCK ≤0.08 ≤0.03 ≤0.50 ≤0.030 ≤0.030 ≤0.10 6.1.2 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6.2 冶炼方法 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6.3 交货状态 6.3.1 钢带冷轧后经退火及平整后交货。 6.3.2 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和储存条件 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带表面不生锈。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 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对于不涂油产品在搬运、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锈蚀、划伤及摩 擦痕等缺陷,供方将不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 注:通常把产品检验文件中的签发日期规定为产品的制造完成日期。 6.4 力学性能 6.4.1 供方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带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6.4.2 当钢带按*零件供货时,供需双方可商定一个满足该零件加工需求的力学性能范围作为验 收基准,此时,表 6 规定的力学性能将不再作为交货的依据。 6.4.3 由于时效的影响,钢带的力学性能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而变差,如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的 上升,断后伸长率的下降,成形性能变差,出现拉伸应变痕等,建议用户尽早使用。 表 6 牌号 拉伸试验 a, b 硬度 c HRB 屈服强度 MPa 抗拉强度 MPa 断后伸长率 A50mm , % 不小于 公称厚度 mm 公称厚度 mm 0.25~0.30 >0.30 0.25~0.50 BDCK 180~300 300~390 33 34 40~60 a 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 RP0.2,否则采用 ReL。 b 试样为 JIS Z 2241 规定的 No.5 试样,试样方向为纵向。 c 通常采用硬质合金球和金刚石砧座进行 HR30Tm 硬度检测,其中 m 表示允许背面有压痕。再按照 Q/BQB 401 附录 A 的规定,将硬度 HR30T 转换为硬度 HRB。硬度值为三次试验的平均值。 6.5 表面质量 6.5.1 钢带表面不得存在孔洞、表面裂纹、叠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 6.5.2 钢带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表 7 级别 特征 **高级的精整表面 FD 产品二面中较好的一面不应有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或电镀后的外观质量的缺欠; 另一面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形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欠,如轻微的划伤、压 痕、麻点、辊印及氧化色等。 Q/BQB 495-2018 4 6.5.3 钢带由于没**会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过每卷总 长度的 3%。如用户有特殊要求,可在订货时商议确定。 6.6 表面结构 钢带的表面平均粗糙度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表 8 表面结构 代号 平均粗糙度 Ra 麻面 D 0.5μm< Ra ≤1.0μm 光亮表面 B Ra ≤0.5μm 7 检验和试验 7.1 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 钢带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切边钢带的厚度测量位置距边部不小于 15mm。 7.3 拉伸试验应按照 GB/T 228.1 的方法 B。为了改善测量结果的再现性,推荐采用横梁位移控制方 法,测屈服强度速率为 5%Lc/分钟,测抗拉强度速率为 40%Lc/分钟(Lc 为试样的平行长度)。 7.4 钢带应按批验收,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 30 吨的同牌号、同规格、同加工状态、的钢带组成。 对于重量大于 30 吨的钢带,每个钢卷组成一个检验批。 7.5 每批钢带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和取样方向应符合表 9 的规定。 7.6 供方可采用不同的检验和试验方法进行验收测试。发生争议时,应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和试 验方法及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测试。 表 9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化学分析 1/炉 GB/T 20066 GB/T 223、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5、GB/ 20126 拉伸试验 1/批 GB/T 2975 GB/T 228.1 方法 B 硬度 1/批 板宽 四分之一处 GB/T 230.1 表面粗糙度 1/卷 GB/T 2523 7.7 对于拉伸、硬度和粗糙度试验,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 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 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如复 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可逐件重新提 交试验和验收。 8 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 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应符合 Q/BQB 400 的规定。如需方对包装重量有特殊要求,应在合 同中注明。 9 数值修约规则 数值修约规则应符合 GB/T 8170 的规定